Saturday, November 15, 2008

The the-honor-is-mine night

今天天氣真好啊!

昨晚,大概是把一整年份量的酒都喝盡,一生都未抽過的煙都吸盡了吧...子夜,在大街上走著,抬頭望見有明月高掛在黑藍的大帳幕上,好美!溫度適切,一週的風雨在星期五晚上暫時離開,同事們都很 high,有時,也要有這種場子來放縱。

我們聊到了藝術和創作,讓我想起了這首歌,所以我點來唱了。雖然我們的年齡和成長背景很不同,但有種東西都是我們用盡一生追求的,所以我知道你說的,不能用文字描述,只能領悟。

Vincent by Don McLean


回到家時,天正準備亮了。三姆,舊衣,後會有期了!

2 comments:

jope said...

喝了整年份量的酒還記得回家的路真是不簡單啊~

就同你的那個星期五夜晚,
我們同事幾個人下班後相約到久違的居酒屋,
因為隔天還有人要上班,
同事們只小酌日本酒...不敢喝太猛
怕像上次那樣最後鬧到自家救急門診去,
只能盡歡到夜裡12點多...
偶而真的是需要這樣可以放縱的機會的!

小沒 said...

嘻嘻~還抓了小兔子><"
酒我喝多了就上洗手間給它排掉了,至於小兔子這事兒,是因為煙吸太多了,很不舒服就是。